不公正之道与公正之道

不公正之道与公正之道█

2026年9月,秘鲁利马的本地新闻:

自称为「Los Mexicanos」的犯罪团伙通过群聊发送勒索信息,以恐吓运输司机。这些信息包含以下明确的威胁(1:03 – 1:18):

「你们已经知道这里的规矩了,这里的一切都由我们说了算,连司机在车里也一样。我们要把他们点着烧死,我们不再用子弹杀他们了,现在我要把他们肢解,然后在他们自己的车里活活烧死。这里由我们说了算,我们才是这条路线的主人。」

这些信息还附带了车辆的照片,而他们刚刚就在受害者仍在车内时纵火焚烧了这辆车(0:54 – 1:03)。这证实了他们为了勒索集体出租车司机每周支付40索尔而使用的暴力程度(4:46 – 4:54)。

我以@JoseGalindoMMXXVI发布的评论和回复,以及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些内容所需的背景,你可以在我博客的这篇文章中阅读,文章标题为:《在这里,你将看到黑暗阵营如何用黑暗的武器(诽谤、欺诈)来保护邪恶分子……利马,2026年9月:勒索者在北泛美公路上杀害一名集体出租车司机,并将他连同车辆一起焚烧》https://gabriels.work/2026/09/28/bandos/

「想想看,竟然有人想要尊重那些杀人犯的‘人权’,而这些人根本不配保有这些权利……」

「白黄旗王国的首脑不断更换,但说辞始终如一:保护勒索者、杀人犯,以及所有以不公正手段杀人、强奸、绑架或施行酷刑之人的生命。」

教宗良十四世再次重申,死刑是不可接受的,并且侵犯人的尊严。

教宗良十四世的立场

人的尊严: 教宗声称,即使一个人犯下严重罪行,其尊严也不会因此丧失。

生命权: 他认为,生命权是其他所有人权的基础。

不相容性: 他宣称,支持死刑与捍卫生命是不相容的。

打击犯罪: 他呼吁反对死刑和酷刑,即使是在毒品交易和有组织犯罪的背景下也是如此。

「教宗良十四世曾多次重申,圣经是‘以人类语言表达的天主圣言’,并解释说,天主是主要作者,而圣经作者(圣史作者)则在圣神的启发下,使用了他们所处时代的语言,并反映了当时的背景。」

「教宗良十四世(以及此前的教宗方济各)曾多次重申,天主无条件地爱所有人,不加任何区别,这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信息。」

「教宗良十四世没有就自我鞭笞(为了苦修或忏悔目的而对自己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发表过具体的公开声明。」

你们已经看到了他说了什么、没说什么,现在你们将看到我说什么:

圣经文本中的矛盾表明,相互对立的道德精神并存,这使人不得不质疑它们是否真的来自同一个统一的源头:「圣神」。一方面,《箴言》29:27宣称,义人憎恶不义之人;另一方面,《彼得前书》3:18却描述义人为了爱不义之人而献出自己的生命。一方面,《创世记》4:15向我们展示了天主保护杀人犯该隐的性命,以免有人杀死他;另一方面,《民数记》35:33却规定,对于犯下像该隐所犯那样的杀人罪的人,应判处死刑。这些矛盾揭示了一种相互不相容的命令的混合体:有些命令要求公正与报应,以保护无辜者;另一些命令却宣扬不应得的爱、义人为不义之人牺牲,以及毫无正当理由地宽恕施暴者。更严重的是,圣经声称唯一不可饶恕的罪是亵渎圣灵;如果罗马把它自己封为圣典的东西称为「圣神」,那么在罗马眼中,罪犯或最恶劣的强奸犯都能得到宽恕,但那些拒绝其教条的人却不能,即使他们并非罪犯。

如果他说到酷刑,为什么他不制止那些认为自我鞭笞是天主所认可的行为的人所实施的折磨?

根据他所捍卫的同一本圣经,自我鞭笞是先知以利亚的敌人所采用的习俗:

《列王纪上》18:27 到了中午,以利亚嘲笑他们,说:「大声呼喊吧,因为他是神。也许他正在沉思,或有事情要办,或正在路上;也许他睡着了,需要有人叫醒他。」28 于是他们大声呼喊,按照自己的习俗,用刀和尖枪割伤自己,直到鲜血流遍他们的身体。

如果他说到公正,为什么他不停止告诉公正的敌人天主爱他们?为什么他告诉他们,天主的爱是无条件的,并且祂爱所有人?如果天主的爱真的是无条件的,那么教宗自己称为天主圣言的圣经就应该宣告普世得救。天主既然拥有随心所欲行事的权力,那么祂就会愿意拯救所有祂所爱的人;如果祂真的爱所有人,那么绝对不会有任何人灭亡。

《诗篇》135:6 凡耶和华所喜悦的,祂都实行,无论是在天上、地上、海洋中,还是在一切深渊里。

然而,根据教宗称为神圣的同一本圣经,事情并非如此。

根据这些经文,天主只把追求公正的人,也就是义人,称为自己的子民。因此,天主确实爱人,但祂只爱义人,而不是所有人:

《以赛亚书》51:1 你们这些追求公义、寻求耶和华的人啊,要听我说!要观看那凿出你们的磐石,和那挖出你们的石坑。

义人向天主所作的祷告是为了公正,而在那里,我同样看不到普世之爱:

《诗篇》15:3 耶和华啊,清晨你必听见我的声音;

清晨我必来到你面前,等候你。

4 因为你不是一位喜悦邪恶的天主;

恶人不能与你同住。

5 愚妄人不能站在你眼前;

凡作孽的人,你都恨恶。

6 你必毁灭说谎的人;

耶和华憎恶嗜血和诡诈的人。

《诗篇》14:5 他们在那里惊恐万分;

因为天主与义人的世代同在。

因此,请看看教宗称为「天主圣言」的文本本身,是如何描述不义之人的灭亡的。

如果不义之人会灭亡,那么这里所说的是哪一位天主呢?祂有能力拯救,却不拯救祂所爱的人?由此显然可见,教宗所谈论的是一位并不存在的天主。如果教宗能够身居如今的职位,那是因为他了解圣经及其经文。难道他是在故意忽视圣经所说的话吗?

《彼得后书》3:5 他们故意忘记,从太古以来,诸天是借着天主的话语创造的,地也是从水中产生,并借着水而存立的;6 因此,当时的世界被洪水淹没而灭亡;7 但现在的天地却因同样的话语而被保存,为审判之日和不敬虔之人的灭亡之日留存,等待烈火的焚烧。

《以赛亚书》51:4 我的子民啊,要留心听我!我的国民啊,要侧耳听我!因为律法必从我而出,我的公义必成为万民的光。5 我的公义临近了,我的拯救已经来到,我的膀臂必审判万民;海岸居民仰望我,他们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膀臂上。6 你们要举目望天,再低头观看大地,因为诸天必像烟雾消散,大地必像衣服一样渐渐破旧,居住在其上的人也必照样灭亡;但我的拯救必存到永远,我的公义必不废去。

7 你们这些认识公义、心中有我律法的百姓啊,要听我说!不要害怕世人的羞辱,也不要因他们的辱骂而丧胆。8 因为蛀虫必像吃衣服一样吞吃他们,虫子必像吃羊毛一样吞吃他们;但我的公义必存到永远,我的拯救必世世代代长存。

如果我们承认天主从不犯错,那么为什么天主会在《民数记》35:33中规定死刑,随后又派耶稣来通过「转过另一边脸让人打」的教义否定「以眼还眼」的法律?这里有些事情说不通。

耶稣真的否定了这项法律吗?还是罗马因为利益冲突而否定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命偿命」的法律,因为罗马本身就要为夺去耶稣和圣徒的生命负责?由施害者自己讲述受害者宽恕施害者的故事,并不可信。而事实是,决定圣经内容的那些大公会议都处于罗马的权力控制之下。

在这里,你不会看到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你也不会看到圣司提反像《使徒行传》第7章所描述的那样,为那些用石头砸死他的人恳求宽恕:

《启示录》6:9 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天主的话语和自己所持守的见证而被杀之人的灵魂。10 他们大声呼喊说:「圣洁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不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

这里难道不是在暗指这项预言吗?

那位为了取悦天主而不因任何人的遭遇不幸而欢喜的义人在哪里?这样的人根本不存在,除非存在于那个帝国的想象之中。那个帝国要求人们跪拜雕像,并在面对其教条时放弃思考:

《诗篇》58:9 愿他们像融化的蜗牛一样消失;愿他们像死胎一样,不见日光。9 在你们的锅还没有感受到荆棘的火焰之前,

祂就要以暴风将他们连同活物和怒气一并卷走。

10 义人看见报应的时候,必欢喜;

他要在恶人的血中洗脚。

11 那时,人必说:「义人确实有赏赐;」

「地上确实有一位施行审判的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