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火不熄灭,虫不死亡的地方。

地狱:火不熄灭,虫不死亡的地方。█ 马可福音 9: 44:「在那里,他们的虫是不死的,火也是不灭的。」 以赛亚书 66: 24:「因为他们的虫永远不死,他们的火也不熄灭。」 这两段经文使用完全相同的描述,指出一种不可逆转的命运,而且这种命运专门留给恶人。如果有人声称律法和先知书并未被废除,那么问题自然就产生了:他们打算如何解释一个义人竟然下到那个地方? 如果你继续阅读《以赛亚书》第66章,就会看到经文将那些身处地狱的人描述为反叛耶和华的人。根据《马太福音》5:17-18,耶稣并没有反叛耶和华,因为他来不是为了反叛耶和华的律法。但是,等一下:为什么有人告诉我们,耶稣否定了「以眼还眼」的原则,并宣讲要转过另一边脸颊?这就好比说:「把另一只眼睛也交给敌人」,而不是执行公正的律法。一个来成全律法的人不会这样说,只有反叛耶和华的人才会这样说。 但是,等一下……是谁告诉我们这套说法的?不正是那个杀害义人、违反不可杀害无辜者这一律法的帝国吗(《出埃及记》20: 13)?而且,等一等:这个帝国的官方说法甚至告诉我们,它的受害者不仅去了一个只有反叛耶和华的人才会去的地方,而且他本人也反叛了那位神耶和华,指责耶和华是某种与公正的「以眼还眼」诫命相矛盾的叙事的作者。 有些事情说不通。接下来你就会看到,为什么我认为确实有人反叛了耶和华——他们不仅杀害圣徒,还对圣徒及其教导作出虚假的见证…… 向死人传道毫无意义:他们听不见。下到地狱更是荒谬:那个地方根本不存在。耶稣从未下到地狱。 如果根据《启示录》20:12–15,地狱这个地方只有在最后审判之后才会存在,那么耶稣怎么可能已经下到地狱呢? 《以赛亚书》66: 24这样描述那种命运:「因为他们的虫永远不死,他们的火也不熄灭。」「永远不死」意味着没有任何救赎的可能。 他们根据《彼得前书》3:18–20和《马太福音》12: 40,声称耶稣曾下到地狱。《彼得前书》声称,义人为不义的人而死,随后去向那些在挪亚时代犯罪的灵传道。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因为《箴言》17: 15说,神憎恶称恶人为义的人,也憎恶定义人为有罪的人;而《箴言》29: 27则指出,义人憎恶恶人。 此外,为什么要向恶人传道?《但以理书》12: 10指出,恶人无法走上公义的道路;《启示录》9: 20则证实,即使受到惩罚,他们也不会悔改。根据《彼得后书》2: 5,神没有宽恕古代的世界,却保全了传讲公义的挪亚。如果挪亚已经传过道,而恶人仍然被毁灭,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听从。向那些已经证明自己对公义毫无接受能力的人,一再宣讲公义的信息,究竟有什么意义? 《路加福音》16: 26谈到一道无人能够跨越的大深渊,并描述了那些即使有死人向他们说话也无法悔改的人。 根据《马太福音》25: 41,地狱就是「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这是为不义之人预备的永恒惩罚,而不是为义人预备的。 《但以理书》12: 10说,只有义人才能从自己的罪中得到洁净。义人能够悔改,恶人不能。《诗篇》118篇宣告:「耶和华虽惩治我,却没有将我交于死亡……我要经过公义的门,义人将从那里经过。」 耶稣在讲述自己将要归来时,通过恶园户的比喻暗指了这一预言(《马太福音》21:33–43)。这种归来与以同一个身体回来相矛盾,因为惩罚意味着纠正,而纠正意味着先前存在无知。这就预设了一个新的身体。 罗马教会在《使徒行传》1:1–11中宣讲,耶稣将以同一个身体回来,也就是罗马教会声称他升天时所拥有的身体;而在此之前,他已经复活,并且曾经「在地心里三日三夜」。即使这一说法是真的,也存在一个矛盾:到了第三天,耶稣既仍然在那里,同时又已经复活。罗马教会断章取义地引用了《何西阿书》6: 2,其中的「日子」是对数千年的暗示,讲的并不是一个人复活,而是多个人复活。这与《但以理书》12: 2和《诗篇》90: 4有关。 如果耶稣的宗教与律法和先知书密切相关,而罗马教会却不尊重他的教导,那么合理的结论就是:罗马教会也没有尊重律法和先知书。因此,罗马教会最终称为「旧约」的那些文本中存在矛盾,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给你们看几个例子:《创世记》4: 15中,凶手受到上帝亲自保护,免于死刑。然而,《民数记》35: 33中,凶手却受到上帝律法的定罪。根据《以西结书》33:18–20,义人确实可以变成不义的人,不义的人也可以变成义人。然而,根据《但以理书》12: 10,义人不能变成不义的人,不义的人也不能变成义人。如果不义的人真的能够变成义人,那么耶稣最初的信息就不会遭到任何人的迫害,而是会被所有人接受。 最后的总结:有意识惩罚的逻辑与永生的真正本质: 如果谈论永恒的惩罚,我们就会明白,「永恒」意味着没有尽头,而惩罚意味着痛苦。如果谈论永恒的奖赏,那么与之相反的逻辑含义就是无尽的快乐与圆满。 按照这个原则,惩罚能否在没有痛苦的情况下仍然算作惩罚?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要产生痛苦,就必须有一个能够感受到痛苦的、有意识的身体。如果他们死去并消失,惩罚也就随之终止,因为再也没有人能够体验它。因此,《以赛亚书》66:24的预言完全合乎逻辑:这些身体就像「活死人」一样。虫子吞噬着永远不会被毁灭的肉体,因为肉体进入了一个永恒再生的过程,不断为火焰和虫子提供养分。这是一种有意识的、永无止境的死亡煎熬——也就是《启示录》中提到的「第二次的死」——在这种状态下,甚至连通过死亡获得安息的可能性都不复存在。 按照同样的逻辑对称性,我们也来审视奖赏:正如感受惩罚的痛苦需要一个有意识的身体一样,体验奖赏也需要一个生物性的身体。 当《但以理书》12:2将「永生」作为奖赏提出时,逻辑不可避免地指向真实的生物性生命。你见过任何一个虚无缥缈的灵体或没有肉身的灵魂在进行生物学过程吗?灵体不会喝水。然而,《以赛亚书》65章却用十分具体、物质化的方式指出:「我的仆人必喝水,你们却必干渴。」永生不是一种抽象的实体;它是健康的荣耀,是恢复并延续到永恒的生物性青春,因为体验幸福需要活着的、有意识的物质。 因此,这个等式必然得出以下结论: 对于恶人,痛苦没有尽头。 对于义人,幸福没有尽头。 如果死亡继续存在,那么对于恶人来说,就意味着他们的痛苦终将结束;对于义人来说,则意味着他们的幸福也会结束。因此,这些文本所揭示的合理结论是:死亡本身必须不复存在。正因如此,《以赛亚书》的预言和《启示录》都一致宣告死亡将彻底终结,并被扔进火里。 https://gabriels.work/2026/10/30/como-pudo-descender-jesus-al-infierno-si-el-infierno-solo-existe-luego-del-juicio-final-y-si-se-supone-que-solo-los-malos-van-al-infierno/ 它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 撒但的话:「如果我的祭司生活得比他们的追随者更好,就告诉他们这是蒙福的证明;如果他们的追随者仍然贫穷,就告诉他们这是对信仰的考验。」 教条是那些不愿思考的人最喜欢的监狱。 ACB 25 … Sigue leyendo 地狱:火不熄灭,虫不死亡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