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帝眼中,所有罪人都是平等的吗?

在上帝眼中,所有罪人都是平等的吗?█

[撒旦]「魔鬼像狮子一样,试图迷惑他们。我们不崇拜图像,我们只是敬奉它们。」

[男人]「魔鬼让他们为这个谎言付出代价:即使他们不停止崇拜受造物,他们也会得救。」

如果你做的事情与被描述和谴责的事情完全相同,那么即使你使用另一个动词,你仍然是在做被谴责的事情。

改变形式,或者给图像赋予神圣的名称,并不会改变行为本身。用另一个名称称呼一幅图像或一尊雕像,并不会改变它是一幅图像或一尊雕像这一事实。如果你为了向它表示敬意而跪下,在它面前低下目光,或者向它焚香,你取悦的不是上帝,而是那个崇拜偶像的神父。如果那个曾经杀害圣徒的古罗马继续这样做,就没有理由相信它尊重了这项教导,也没有理由相信所有出自它所召开的宗教会议的圣经书卷都没有受到它的篡改。我要告诉你们一个线索:你们永远找不到一段福音经文,其中描写耶稣解释什么是偶像、什么是偶像崇拜。然而,根据圣经本身的文本,以赛亚和哈巴谷已经清楚地描述了偶像崇拜。

以赛亚描述了人们如何用树木雕刻出一个形象,而人竟然跪在它面前向它祈求(以赛亚书44章)。如今,他们却告诉我们,即使人们确实做了完全相同的事情,也不算偶像崇拜,因为他们实际上是在向上帝祈祷。难道上帝是聋子,非得借助一块木头才能与祂交谈吗?……愤世嫉俗是每一个假先知最主要的特征。哈巴谷也描述了哑巴偶像毫无用处,并诅咒那些向它们祈祷的人(哈巴谷书2:18-19)。

同一本圣经告诉我们,由于耶稣所说的话,人们把他误认为古代的先知(马太福音16:13-14)。既然他被误认为先知,那么他的教导与那些先知的教导一致,就是合乎逻辑的。但是,难道不奇怪吗?竟然没有任何一则比喻或任何一段归于耶稣名下的信息,能够如此清楚地描述并谴责对雕像或图像的崇拜。我认为,他确实清楚地谈到了这个问题,但罗马因为觉得那段文字令它不安,便决定将其删除。

同样令人奇怪的是,在《使徒行传》和新约的其他书卷中,我们看不到对崇拜图像究竟意味着什么的明确描述。新约中唯一直接提及这一点的经文出现在《启示录》9:20:

「其余未曾被这些灾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事,也不停止敬拜鬼魔和那些金、银、铜、石、木的偶像;这些偶像不能看,不能听,也不能走。」

尽管如此,虚伪的宗教领袖却声称,他们知道自己的图像不是上帝,也知道这些图像不能听、不能说、不能感觉、不能行走;但是,即使人们跪在这些图像面前,他们也不算是在崇拜它们,而只是「敬奉」它们。

正如我告诉你们的,我不会把全部信任都寄托在一本经过虚伪帝国筛选的书上。从根本上说,罗马教会成功地让人们尊敬和崇拜的,其实就是那些换了名称的罗马帝国异教纪念物:所谓的耶稣像,是宙斯(朱庇特)形象的复制品;所谓的圣米迦勒像,则是罗马士兵的复制品。罗马人曾把这类士兵当作「战神玛尔斯」来崇拜,他们身穿军服,披戴盔甲。

既然封圣制度来自这个帝国,那么盲目相信它绝对忠实于真相,就是愚蠢的。

耶稣关于偶像崇拜的教导在哪里?

当人们质疑跪在雕像前、向雕像焚香或在雕像面前低下目光这些做法时,神职人员的回答总是同一种文字游戏式的推脱:「我们不崇拜它们,我们只是敬奉它们。」他们更换动词,美化名称,然后假装这样一来,这种行为就不再是偶像崇拜了。

然而,如果我们仔细审视这些文本,就会发现一个重大的历史异常现象:旧约先知从不拐弯抹角。以赛亚和哈巴谷详细描述了偶像的残酷现实:被砍下的树干、雕刻出来的木头、不能看、不能听、不能行走的哑巴物体,以及对那些跪拜它的人所作出的绝对谴责。如果群众曾把耶稣误认为古代的先知之一,正如《马太福音》第16章所记载的,那么他的言论理应遵循同样直接、毫不含糊的路线。

那么,为什么福音书以及彼得、保罗和约翰的书信,对于偶像崇拜的具体物质表现保持着如此奇怪的沉默呢?整个新约中唯一直接提及这一点的经文,孤立地出现在《启示录》9:20,但面对如此严重的问题,这显然是不够的。使徒们竟然遗漏了如此根本性的警告,这合乎逻辑吗?

正是在这里,我们必须停止不加批判地全盘接受官方历史叙述。罗马帝国通过有针对性的筛选,删除了所有令其不安或过于直白、可能损害其利益的信息。罗马教会重新利用帝国异教的纪念物,并给它们冠以新的名称,这绝非偶然:宙斯的形象被改成了耶稣的形象,战神玛尔斯则被改成了圣米迦勒,以便继续让民众跪在地上。

不可避免的结论:耶稣从未创立这个宗教。是罗马帝国以不完整、遭到篡改并按照自身利益加以改造的文本为基础,建立了基督教。

《箴言》28:13 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并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悯。

你承认自己犯了偶像崇拜的罪吗?我承认:我犯了偶像崇拜的罪。我曾跪在天主教的图像面前,像对待偶像一样对待它们,正如成千上万的人在神父面前所做的那样。这些神父对他们说:「你们并不是在崇拜这些图像,你们只是在我们的引导下崇拜上帝。我们怀着爱意敬奉这些图像,就像我们怀着爱意对待一张家庭照片一样。」

但你看看其中的区别:当你决定一张家庭照片不再有用时,你可以把它撕掉,而不会发生任何事情。没有人会谴责你,也没有人会因此称你为「异端」。但是,把图像当作偶像来崇拜的人,永远不会打碎它;而如果你这样做,有些人就会称你为「异端」。

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停止犯崇拜图像之罪的吗?当我查阅相关信息并阅读《出埃及记》20:5时,我清楚地明白了这种罪究竟是什么,于是停止了这种行为。但是今天,那些明明知道这段教导的人,却故意吹毛求疵、无中生有地找借口,以便继续要求人们跪在他们的图像面前。

上帝爱那些有尊严、能够学会不向任何事物或任何人屈膝的人。

请看看,《出埃及记》20章也没有把上帝描述成爱所有人或谴责所有人的神。《以赛亚书》43:4说:「因你在我眼中为宝贵,为尊贵,我又爱你,所以我必将别人代替你,将万民替换你的生命。」

接下来是《但以理书》12:10的信息,其中指出,有些罪人将从自己的罪中得到洁净,而另一些罪人却不会从自己的罪中得到洁净:

《但以理书》12:10 必有许多人使自己洁净,洁白,且被熬炼;恶人仍必行恶,一切恶人都不明白,惟有智慧人能明白。

相反,邪恶的引导者使你在言语和行为上都犯罪。他们不仅告诉你,你并没有把他们的图像当作偶像来崇拜,而实际上你确实在崇拜它们,而且还利用你自己的话来定你的罪,宣称你犯了罪,并说你有「极大的罪责」,而且你「将继续犯罪」,不仅是现在,甚至直到「你临终之时」。

此外,他们还教你在说出这些话的同时犯罪,因为他们教你将这段祈祷指向的不是上帝,而是一个「中间人」,仿佛上帝需要代言人向祂转达人们的祈祷,仿佛上帝无法直接听见这些祈祷。换句话说,他们教你拥有其他的神,因为多神教徒通过向各自的神祈祷来崇拜他们不同的神。随后,他们却告诉你,他们只崇拜上帝。

那个所谓的中间人创造了宇宙吗?然而,他们却要求你把祈祷指向的不只是一个,而是多个中间人,并且为了掩饰真相,将他们称为「圣人」。不仅如此,那个为自己的诸神崇拜辩护、后来又将这些神改名为圣人的帝国,还编造和/或歪曲了一些信息,并由帝国自己将其列为正统,以此为向受造之物祈祷的做法辩护。

于是,一个问题随之出现,而答案也随之明确:在上帝眼中,所有罪人都是一样的吗?不是。

@JoseGalindoMMXXVI

2小时前(已编辑)Luis Toro,我听了你的视频,看到你如何试图淡化那些不可接受的事情。你企图通过神学上的诡辩来为整个机构辩护,但你的论据根本站不住脚。下面,我将按照你发言中的具体时间点,逐一回应你的观点。

在03:57处,你声称恋童癖问题并非教会独有,还提到牧师、律师或医生中也存在这种情况,并以「神父终究也是一个人,一个有罪的人」为前提来解释这一现象。我回答你:你用「我们都是罪人」这个论点,试图把强奸儿童的人混同于全体人类,仿佛所有人都受到诱惑,想要犯下如此邪恶的罪行。这是对人类中确实存在的正义之人的一种令人无法容忍的诽谤。并不是所有人都是掠食者。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圣经》,就会发现,并非所有罪人都一样。掠食者(狼,也就是强奸儿童的人)与迷失的羊并不是一回事。后者指的是正义之人,例如因为无知而崇拜图像的人,也就是因无知而犯罪的人。你向正义之人讲解《出埃及记》20:5,他便立即放弃罪行——他属于《但以理书》12:10所说的那些从罪中得到洁净的人。然而,如果你向一头狼讲解《出埃及记》20:5,他仍会坚持崇拜图像,并声称自己并没有「崇拜」它们,只是在敬奉它们。他总是寻找借口,重复那个被描述并受到谴责的行为:跪拜在图像面前并向它致敬。

如果你阅读《诗篇》118篇,就会看到正义之人受到惩罚;如果正义之人不可能犯罪,那么惩罚他就毫无必要。请注意,他后来通过只有正义之人才能进入的门,而「列国」(这是对不义之人的称呼)却遭到毁灭;他们的毁灭是其反复且故意犯罪的结果。如果上帝没有宽恕那些企图对罗得和天使实施性侵犯的所多玛人,你为什么认为上帝会宽恕那些强奸儿童的人?上帝不可能宽恕邪恶;上帝宽恕正义之人因无知而犯下的错误,却绝不宽恕不义之人的邪恶。因此,《箴言》16:4说:「耶和华所造的,各适其用;就是恶人,也为祸患的日子所造。」

在06:15处,你竟敢声称,正如十二使徒中有一个犹大一样,每十二名神父中也会有一个「犹大」。我回答你: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你企图通过一纸命令,要求人们接受腐败。如果一个教会自称圣洁,那么其中就不应该存在任何腐败之物:既不应该有偶像,也不应该有虚假的教义,更不应该有躲藏在宗教服饰之下的堕落之人。人们告诉我们,犹大背叛了耶稣,但我坚持认为这个故事是假的,因为它是由那个杀害了义人的帝国讲述的,而且正义之人之间从来不会有叛徒。不义之人也不可能混入他们之中而不暴露自己,因为他们对正义信息的拒绝必然会将他们揭露出来。

而且,真是巧合啊!他们否定了「以眼还眼」原则的正义性,却把这种否定归咎于自己的受害者,将耶稣描绘成一位宣扬向敌人转过另一边脸的传道者,而不是维护「以眼还眼」原则的人。如果上帝从不犯错,那么祂在「以眼还眼」这件事上也没有犯错;犯错的是否定这一原则的罗马,而错误是要付出代价的。罗马故意犯下的反对正义的罪行永远不会得到宽恕。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并不是在用《旧约》反对《新约》;那个帝国既不尊重枝条的完整性,也不尊重根的完整性。

在10:09处,你声称,如果一个恋童癖神父悔改,上帝就会宽恕他,即使世俗法律不会宽恕他。你由此谈到了对犯罪者的宽恕问题。我回答你:上帝不宽恕恶人,因为祂知道恶人永远不会悔改,而且祂创造他们并不是为了让他们变成正义之人。《圣经》在《启示录》9:20中证实了这一点:「其余未曾被这些灾难所杀的人,仍旧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事,也不停止拜那些金、银、铜、石、木的偶像;这些偶像不能看,不能听,也不能走路。」因此,《但以理书》12:10的意思十分明确,而《诗篇》5:5–6也说:「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人,都是你所恨恶的。说谎的人,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

他们用次要的矛盾来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却无法推翻根本性的矛盾。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在《马太福音》26:48–49和《马可福音》14:44–45中,犹大事先约定用一个吻来辨认耶稣:「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然而,《约翰福音》18:4–8却记载,耶稣主动走上前去,问他们找谁。当他们回答「拿撒勒人耶稣」时,祂说:「我就是。」这两种叙述存在着重要差异。如果犹大必须通过一个吻来辨认耶稣,为什么耶稣却主动上前并亲自表明身份?反过来说,如果耶稣已经向前来逮捕祂的人表明了身份,那么犹大又有什么必要通过一个吻来辨认祂呢?

然而,这些还不是最重要的矛盾。根本问题在于,有人要求我们接受这样的说法:背叛之所以发生,是为了应验一项预言。我认为,罗马编造了一个圣徒中出现叛徒的故事,目的是篡夺他们的位置,并为自己教会的成员树立一个先例。这样一来,当某种暴行被揭露时,他们就可以援引这个故事,说:「如果连耶稣身边都有叛徒,那么我们又能被要求做到什么程度呢?」

我之所以断言根本没有发生过这种背叛,其中一个理由如下:《诗篇》41篇讲述了一个承认自己罪过的人,以及一个与他亲近、与他同吃一块饼却背叛他的人。这个形象怎么可能与耶稣相符呢?耶稣被描绘成一个从未犯过罪的人。《圣经》本身就声称耶稣没有犯过罪,然而他们却企图把祂与这篇诗篇中描述的人等同起来。

此外,《箴言》29:27将正义之人与邪恶之人对立起来,而《诗篇》58:10则描绘了正义之人在看见报应时欢喜的情景。如果耶稣是正义的,那么,一个放弃报复的人物形象如何与这些经文相吻合?《申命记》32章描绘了一位将向敌人复仇之事留给自己施行的上帝。《启示录》15:3则同时提到了摩西之歌和羔羊之歌。如果耶稣就是羔羊,而且祂的歌与摩西之歌有关,那么,这种联系又如何与那个宣扬普世之爱的耶稣形象相吻合呢?

评论发布于神父Luis Toro的视频下方:「为什么会有恋童癖神父?来自阿根廷的现场提问,与Luis Toro神父对话」 https://www.youtube.com/live/y2G5NnriaG8?si=Q3IKiKEnNHo4aH1E